1. 了解此判決的相關資訊
1.1 Google Oracle 十年的 Java 判決資料
我這邊自己整理了美國最高法院判決在此案的內容, 整理上了Git
https://github.com/milochen0418/google-oracle-java-api-supreme-court
內有翻譯可以方便看判決。另外這邊則是有簡單整理這個 Java 訴訟的變化史,方便大家了解此法律上的來龍去脈
https://github.com/milochen0418/google-oracle-java-api-supreme-court/blob/master/review-of-Java-copyright-lawsuits.md
1.2 看懂判決資料的知識補充
觀察看了一下目前社交媒體上,大家討論回覆與理解,鼓勵大家讀判決,但在讀這個判決之前,我覺得可以補充一下一些基礎概念如下。
一、copyright 版權 — 即著作權
首先,這個判決中在討論 copyright 這個一般大眾會說這是版權,但其實它是相當於台灣在講的著作權。所以可以先用中文的方式了解一下著作權的概念。
二、智慧財產權有分類的
關於智慧財產權的概念,一般寫軟體的人可能比較不如何細分,就智慧財產權的概念,底下會分為著作權、專利權、商標權。這三個是完全不同的路線。而這個判決中,主要打的點,不是專利不是商標,而是著作權。 因此要讀這判決時,先決要件是對著作權有一些認識。
三、以法律的的立法目地理解一下著作權法
法律上不是像寫code很死的規則,除了法律文字本身,你還要了解立法的目地,才有辦法比較正確解讀之。因此這邊有個東西可以看看,
例如這篇連結是著作權法的立法目地
https://sdlo9.pixnet.net/blog/post/47846965-%E8%91%97%E4%BD%9C%E6%AC%8A%E6%B3%95%E7%9A%84%E7%AB%8B%E6%B3%95%E7%9B%AE%E7%9A%84%EF%BC%88%E4%B8%80%EF%BC%89
四、本土之外的報導參考
另外,台灣目前能看到的許多資訊,好像都沒有很全面。
可以目一下外媒的看法,例如這篇路透社
https://today.line.me/tw/v2/article/2LvMYz
五、讓台灣平凡人也有機會認識比較白化法律的討論區
然後,台灣有專門討論法律相關的社群叫一起讀判決,剛好有討論這篇,在這邊,除了自己原本對工程專業理解外,在這有機會找到比較多淺顯法律理解的聲音。這而篇連結是討論這個判決。
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legal.taiwan/posts/4106874486036731
1.3 判決的利益關係人 -看企業、法律及政治關聯性
一、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之組成
依據美國憲法第二條規定,總統提名最高法院法官,經參議院之咨議及同意任命之。因此,如同首席大法官一般,其他最高法院大法官也是由美國總統提名,並經美國參議院多數表決同意後任命。此案最終的勝負,難以排除是由這些最高法院大法官投票決定之,由政黨所支持的人員,來決定一個判決的勝負。加上政黨有自己專屬支持的企業,而大企業的法律爭訟,也就變成是球員兼裁判之狀況。
二、Oracle 與 Google 的政黨關係
Oracle 是公開支持共和黨的川普,而 Google 是民主黨。
2. 此判決對於美國軟體業的意義
2.1 從軟體開發上的論點看此案
先講結論,美國的軟體產業發展,失去了合理的法律支持性,而利益只流向企業,軟體產業的技術發展上,美國在這塊領域上,未來發展恐怕是堪憂的。
容小弟論述一下
早期 Java 就是透過開源的力量起家的,結合眾人之智慧,並且在開發的一些 API 設計在當時都算是遠勝於當時軟體業壟斷王 Windows 的 API . Google 也是運用 Java 的開源來使自己的 andoird 開發生態快速掘起。而 Oracle 又從併購 Java 的公司昇陽來操弄法律以獲得更大利益。 因此在這判決中 Java 37 個 API package 是最主要著作權的討論點。
API 是個軟體開發中很重要的關鍵,定的爛的API 就像一台介面難用的App, 功能再好也沒人想用, 大家還是會多愛用功能簡單但介面好用的東西 (例如 Windows 視窗開發的那些API 跟iOS/Android/Java Desktop XD) Java 的那些基礎 API 本身就有很高的價值,是前人累積出來的好用API. 但如今的 Java 它就是被 Oracle 與 Google 這些有資本實力的企業拿所操弄的, 而這兩個企業本身對於 Java 的貢獻就不大,只是錢多可以亂搞而己。
人民的開源貢獻的智慧,在當中沒辦法得到應有的利益,而民主自由的美國,資本企業的操作疑似大到可以用政黨傾向來左右勝負判決,而且不管誰勝利都是某方政黨的資本勝利,但終究不會是人民自己。
這樣子軟體產業的發展模式,以長遠趨勢來看,被凌駕於這種體制之中,長遠來看是會越來越不健康的,並且也不利於比較基層的開發者們。
另外,看到一般程序員的想法,當然有人說 Java 的就業機會會增加,但如果 Oracle 就只是要拿 Java 打官司賺錢的話,官司打輸了之後,難道 Oralce 就要持續發展 Java 嗎? 從這判決來看,資本與政治的力量已經是完全過傾於商業的角力,也看不太出來哪邊對於這些開源的貢獻者好,雖然Java許多巧思是人類的智慧結晶,但現在卻處於一昧地自力更生,美國的資本或政府力量只是在 Java 其中獲利,並沒有什麼真的幫助到什麼。
這個很根本性的問題,是我認為 Java 案中看見未來之中最大的疑憂。當然,不同媒體則是有不同的看法,如以參考如下資料喔 :D
2.2 其它意見與不同聲音的參考資料
路透社
https://today.line.me/tw/v2/article/2LvMYz
一起讀判決https://tw.appledaily.com/local/20210406/X7ISCSG5URFZ7ODI53JUWUIPRQ/
數位時代
https://www.bnext.com.tw/article/62139/google-v-oracle-supreme-court-declares-fair