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一個有學過法律,並且作過多業新科技創新的工作者角度,以賽局觀來看
不同角度的立場觀點,目前有以下6 點考量
1. 為何許多人冒著生命危險從事外送服務:
社會之變遷,許多基層勞工轉型不易,而一把機車的賺錢機會,是許多人可以作到的改變。如果完全沒有就業機會時,即便在寒風刺骨並且風雨交加的情況下,為客人提供外送服務,也是他們願意嘗試努力所作的選擇。
2. 從資本方的競爭來看:
為了壓低送貨員的價格,勢必是得使用新聞炒作,讓外送員變成一個人力過剩的市場,藉此人力成本之價格。而人力成本之價格乃雙方企業競爭力關鍵,因此企業有承攬契約之選擇時,必然選擇承攬契約。資方有資方間的競爭,企業要生存,必然只能從壓榨勞方的方式獲利。
3. 消費端的消費者來看:
消費者不是付不起外送的價格,但消費者不可能知道付出的錢最後如何被分潤,因此就消費者端的角度,永遠只作比價,取一個最便宜的外送服務。
4. 從外送員的利潤角度來看:
倘若只使用承攬契約,最終利潤會往外送員身上壓縮到極限。但這些外送員確實是社會之中需要一份工作的人。而且這部份的族群很大。
5. 依社會照顧及安全來看 :
對於社會照顧需求,一個機車就可以加入服務,卻實是許多一般民眾,都能隨手賺錢的好機會。讓大家都有事作,有收入,也可以讓社會比較安全與安定。但如果利潤被壓太低的話就會失去這個優勢 …
6. 終端消費者的過剩消費力:
終端消費者的消費力,並非真的付不出稍微高一點的外送費,台灣人的文化道德,也並非不知外送員之辛勞。倘若消費者的消費力,最終能夠真正轉換成外送員的基本生活保障,這無疑是社會最期待發生的事。(但因為有1+2,所以無法行的通)
依這六點來看,我的總結,並看見法律上的創新機會
大方向來看。我們好好思考,去設計一套平衡制度,讓終端消費者的過剩消費力,有辦法成為這群「 寒風刺骨天雨路滑中」的食物外送員一個保障。而作法就是讓雙方企業成本的競爭上不會一路殺到見骨,使得勞工不會成為雙方企業在消價競爭中的犧牲者。
<承攬契約的好處與壞處>
好處就是確保資方永遠得到最大勝利,成本好算,而且越多外送員搶著進來,就越好壓低成本。壞處就是,對於一個願意在寒風刺骨天雨路滑中冒險送食送外送的工作者而言,若是發生任何承攬契約的法律問題,該弱勢勞工必定總成為最劣勢的一方
<推動勞動契約好處與壞處>
推動勞動契約,可能使資方不利,對勞方也不利。因為資方若不易營運時,勞方的就業機會也會被大幅限制住。因此若是建立勞動契約的話,短期間企業依然會彼此競爭,但不會去對勞工利潤削價過頭。但是長遠來看,企業經營勢必有淘汰制度之形成,設定 KPI , 想辦法拉長員工的工時,使員工更加危險的搶快並且疲累來進行外送。但你也不可能不設這 KPI, 因為不一定每個勞工都是好勞工,資方或是法院該如何定義? 這當中不存在好方法去分辨。因此綜觀來看,勞動契約的好處是短期對資方與勞方都優良,但長遠來看,對勞方與資方都不好。
<為共享經濟型的勞資關係,設計一套新的保障架構>
大方向來看,消費者其實是有消費力,可以保障外送勞工的。但目前勞動契約的設計模式,只能短期對勞資雙方好,但卻無益於長期。這使得承攬契約成為必然的首選。但是承攬契約,又使得有意願改變的勞工成為利潤最被壓縮的一群。因此現今合約設計的架構,並無法讓消費者過剩的消費力,成為保障勞工之美意。
<個人建議>
從台灣資本主義的發展與進化,到如今看見共享外送服務成為許多勞工的保障新機會,這無疑是一種對社會新的保障。只是我們的承攬契約以及勞動契約的方式,均無法滿跑勞資雙方的長期利益,導致社會無法在這個新機會中,建立大家的彼此保障。
故我認為,無論是勞方、資方或是立法的人員,應該要跳脫「承攬契約」及「勞動契約」的思維,重新好好思考短期考量以及長期考量,去設計一個好的規則 (新的契約或法律),讓讓共享外送服務,可以長期符合勞方與資方的利益。倘若在共享食物外送有辦法成形,未來這套規則架構,也可以拿到未來其它新的共享經濟模式使用,也就能夠保障更多社會上的工作者,也為未來社會帶來比較多的安定及和諧。
我是誰
我是 Milo 學過法律,平常關注社會議題。在工程科技創新上,熟悉 AI, 區塊鏈、物聯網、網站、手機應用服務等等的科技,從最基礎的編程到整個產品服務的概念都有。所以會去思考一個新的應用服務中,企業、勞工以及消費者的各環節需要。但是我個人,比較傾向思考,如何同時滿足企業、消費者的需要,但又要兼可以照顧社會上需要工作的這些人。
雖然法律專業並不是小弟個人的強項,但從賽局平衡的角度上,我認為在外送食物共享經濟的時機點來看,在這個非常好的時機點,如何創新性的去設計一個好的法律或是契約,能對企業以及基層勞工帶來較好的保障,長遠來看是可以幫助到許多社會上的人。因此寫了這篇文章,希望可以為社會帶來更多的思考與討論